房屋裝修、定制家具、充錢開卡…@三水街坊這些消費陷阱不要踩!
作者:小編 發布時間:2024-02-29 13:04:56 瀏覽:次
房屋裝修、定制家具、充錢開卡…@三水街坊這些消費陷阱不要踩!此類消費糾紛多,主要與買賣雙方在專業知識與價格渠道上信息不對稱有密切關系,有時買房對裝修知識、材料規格、法律法規不了解以致最后在裝修過程中處于被動地位;其次是賣方急功近利,利用信息不對稱及履約過程的主導地位,致使商品及服務質量總不盡人意。
市民反映其通過小程序預約“防水補漏維修”。維修師傅上門檢測后,提出以“注膠補漏”方式進行維修,單價260元一斤。當市民咨詢需要多少斤時,維修師傅沒有正面回答,并開始打洞施工。不到半小時材料進去37斤,產生高額費用9620元。市民立即叫停施工,并向平臺反映情況,要求全額退款,平臺拒絕退款,并表示只愿意重新安排施工人員上門維修,市民只得向消委會求助。工作人員收到投訴后,立即與商家及投訴人了解具體情況,經過多次溝通,商家態度依然強硬,明確表示拒絕調解。最終只能依法終止調解。建議市民走法律途徑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返诎藯l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返谑畻l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本案中維修師傅上門檢測后,本應對其提供的商品總價或者服務的質量和等問題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但維修師傅仍在消費者對商品總價和服務內容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維修,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返谑畻l、第二十條,規定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經營者的相應義務。另《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也規定了商家具有明碼標價和不得價外收費的義務,消費者在遇到類似侵權事件應主動維權,商家也要早發現早改正,妥善處理此類事件,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隨著市民的消費觀念不斷升級,私人定制家具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青睞。通過對近年來受理的投訴統計,家具定制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通過材料、工藝縮水賺取差價;計價模式不透明,收費項目繁雜;利用格式合同免除商家責任,售后服務不到位等。
市民在某商家處定制衣柜,交付了5000元訂金,并留有收據和轉賬記錄。市民前往商家查看設計圖和選材時發現不是其要求的板材和工藝,認為商家以低價誘導消費,再通過板材和工藝縮水賺取利潤,于是申請退訂金。但商家要求從市民的訂金中扣除600元的設計費,市民認為不合理,并表示商家承諾過免費設計,遂向相關消委會投訴,要求商家全額退還訂金。部門受理后,經過工作人員多次普法宣傳和耐心教育,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商家退還市民5000元。
選購定制家具產品應選擇口碑和售后服務較好的正規商家,并將家具的材料、顏色、尺寸等詳細內容進行書面約定,提防消費陷阱。通過物流配送產品的,收貨時應及時、現場仔細查驗家具的樣式、顏色、材質等是否與約定相符,是否有相關質量檢驗證明,零部件是否缺損,板材是否開裂。發生消費糾紛時,要與商家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留存相關證據,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本案中商家存在引人誤解的宣傳,不僅侵害了作為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而且實質上影響了該定制家具的市場價值和使用價值。被隱瞞或不實宣傳的商品信息對消費者的消費心理、消費選擇具有一定的影響,損害了本案中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如果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其權益受到損害時,應及時向所在地的受理產品質量問題部門投訴。及時投訴有利于正確判斷商品損壞程度與正常磨損的區別,能夠比較準確地說明情況,特別是有關服務質量等問題尤其重要。
這種騙局一般存在于商場展銷會、美食節等活動中,商家通過布置舞臺的方式,利用免費贈送平板電腦為噱頭,吸引消費者上鉤。消費者事后反映的問題主要有:平板電腦質量差,存在額外的收費項目,售后找不到人等問題。
某市民路過某公園時,發現某流動攤販在公園展銷活動里推銷平板電腦。商家對外宣傳平板電腦免費,并配套有名師課程與強大的教學功能。當市民把平板電腦拿到手后,對方要求她支付2799元,購買所謂的學習資料。事后市民通過網上渠道了解到,他們銷售的學習資料才637元,而且質量低劣,內容錯誤很多,認為商家存在嫌疑。希望消委會入處理,要求商家退貨退款。三水區消委會收到投訴后,聯合白坭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第一時間趕往現場,工作人員介入后,雙方已達成一致協議,商家退回黃女士2799元。
面對商家各種“免費贈送”的促銷活動,廣大市民應當謹慎待之,要檢查清楚產品是否與經營者的宣傳相符,是否存在額外收費項目,買前通過互聯網查看產品大致價格,擦亮雙眼理性消費,避免陷入消費“陷阱”。
應盡量選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且證照齊全的品牌專營店,在展銷活動的展臺消費時要慎之又慎;應注意檢查是否有中文標簽標識,標簽標識是否注明生產廠家、廠址、產品用途、使用方法、生產日期、相關認證等商品信息。
第二十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碼標價。
本案中商家假借平板電腦的免費噱頭以及對線上課程的虛假宣傳,吸引消費者高價買入其商品。但在此期間消費者對該商品的真實情況并不了解,導致后續發現其中的教學資料質量低劣,內容錯誤很多,并不符合當時商家所宣傳的說法。商家的虛假宣傳,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消費者在向消費者協會投訴的過程中,應注意投訴理由的正當性,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分腥A人民共和國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因而,消費者要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正確使用法律武器,依法要求退換或索賠,便于公正、準確、迅速解決問題。
在美容、健身、家具這類預付式消費行業,卷款跑路一直是消費者十分揪心的問題。因為行業特殊性,導致商家容易跑路。又因為預付式消費涉及多個部門,權責劃分不明晰,導致維權困難。
市民在某健身房花費4550元開通23節康復課,在還沒上完的情況下被商家告知暫停營業。市民在等待許久后發現不太對勁,試圖聯系商家無果。與其他消費者溝通后發現該公司在沒有任何告知的情況下突然關閉,疑似卷款跑路。市民向消委會求助,希望幫其追回剩余款項。消委會工作人員通過該公司登記地址無法與該公司取得聯系,只得向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將該公司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建議市民走法律途徑解決。
辦理預付卡應根據自身實際需要,不要被商家的推銷讓利所,不能因商家的優惠幅度大就忽視了潛在的風險。拒絕返本返息的,盡量選擇金額小、期限短的預付卡。
在辦理預付式消費卡時,一定要看商家證照是否齊全,經營是否規范,選擇經營規模較大、信用度高的商家購卡;不要輕信商家的口頭承諾,最好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合同時,要看清合同條款內容,特別是在合同中詳細注明卡的使用范圍、有效日期、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等相關條款,遇到約定不清或不公平、不化融財理條款時應及時提出質疑,不要輕率簽字。
前面的消費提醒很實用,消費者進行預付款消費前最好先多方了解一下商家的資質、信用等情況。萬一還是出現案例中這種情況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第五十三條的規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消費者可以依據前述法律規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追究商家相應的民事責任。
如果商家在引導消費者進行預付款消費時,虛構了與該項服務、商品相關的事實或隱瞞了相關的真實情況,引導消費者產生錯誤的認知而進行預付款消費的,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返谖迨鍡l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消費者可據此訴請商家增加其預付款三倍的賠償。
如果消費者有證據線索可證明商家明知自己沒有依約提供相應的商品或服務,為了非法占有消費者的財產,而隱瞞事實或捏造事實,騙取消費者進行預付款消費,收受預付款后逃匿,所騙取的財物達到刑事立案金額的,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的規定,商家的行為可能已涉嫌合同罪,消費者可向公安機關報案,控告其涉嫌合同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市民在某美容院接受美容服務。商家以“零元美容”活動為由收走市民手機,向市民索取個人信息和人臉識別,謊稱用以信息錄入,實際上通過市民手機開通了網貸APP并5800元,繼而將款項轉至商家賬戶,并誘騙市民簽訂免責合同。市民接受了一次洗臉服務后不滿意,便希望取消訂單,付清本次服務費。但商家告知市民必須向網貸APP還錢。市民不能接受,認為商家存在與強買強賣的行為。市民與商家溝通退款無果,希望有關部門介入調解,讓商家自行還清。消委會工作人員到現場核查,向商家索票索證,并督促其落實好售后服務。經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協議,商家同意退款并道歉。
消費者應選擇口碑和服務較好的經營者,要保持理性,對優惠幅度過大、明顯不合理的宣傳需提高警惕;
第一,消費者應具有高度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意識。姓名、人臉識別、手機及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已關乎現代人全部的人身、財產安全及個人隱私博魚boyu體育。我們在允許他人使用時應當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識,不能輕易授權他人使用,遇到商家以各種名目要求使用時,我們應高度謹慎,不能確保安全的一定要堅決拒絕。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返谑畻l、第十四條規定,商家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基于消費者個人同意處理個人信息的,該同意應當由消費者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確作出。否則,消費者可依法追究商家侵權的法律責任。
第二,消費者應謹防落入商家虛假宣傳的陷阱。商家以低價吸引消費者,從而達到攬客消費的目的,這其中不乏存在虛假的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因此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要提高警惕,以防上當受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第四十五條規定,消費者因商家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商家要求賠償。
第三,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要勇于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應該受到法律保護,本案例中商家實際是以錄入信息為由,在未經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利用消費者的手機替其辦理了網貸并將所得款項轉入商家賬戶,進而再誘騙消費者簽訂免責合同。針對類似銷售欺詐行為,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8日公布了17號指導性案例:“張莉訴北京合力華通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及2017年12月4日公報案例“鄧美華訴上海永達鑫悅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均明確了商家不能證明已履行告知義務且得到消費者認可的,構成銷售欺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消費者可據此訴請商家增加其網項三倍的賠償。
若商家多次使用此種手段騙取消費者進行網貸消費付款且達到刑事立案數額的,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商家的行為可能已涉嫌合同罪,消費者可向公安機關報案,控告其涉嫌合同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